雕刻制度
中国建筑中的木雕工艺发展由来已久,《周礼,考工记》中已有关于雕刻的内容。宋《营造法式》中,对当时的雕刻制度及工艺情况有较详细的记载,将“雕作”按雕刻形式分为四条,即混作、雕插写生华、起突卷叶华、剔地洼叶华。按雕刻技术分,可分为混雕、线雕、隐雕、剔雕、透雕五种基本形式。混雕即圆雕。线雕是“就地随刃雕压出花纹者”,即线刻,隐雕在《营造法式》中归人剔地技法,透雕是将花纹图案以外的部分全部去掉,镂空瞧作。
雕刻工具和用料
用于雕刻的工具,主要有斜凿、正口凿、反口凿、圆凿、翘、溜沟、敲手等。各种凿铲,都有一系列大小不等的尺寸(宽度),以适应各种粗细花纹的雕做。敲手是剔凿时用来敲打凿刀的用具,一般用黄檀、枣木、红木等硬质木材做成。用木质敲手可避免将凿把敲坏各种雕刻工具举例。 另外一种雕刻工具就是锼弓子(钢丝锯),它是用来做各种透雕的必不可少的工具。
木雕刻所用材料,内外檐雕刻有所不同,外檐装修(包括大木)雕刻,一般用质地较松软的木材,如红松、椴木、楠木等,以防风吹日晒变形。而室内装修,则常用质地较硬,色彩雅致古朴的木材,如红木、花梨、紫檀、黄菠萝、樟木、楠木等高档木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