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墅的起源和定义
居宅之外用来享受生活的居所叫做别墅,是第二居所而非第一居所。而它的起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起始点。
我国古代也很早就出现了别墅,大的有帝王的行宫,将相的府邸,小的有富商巨贾地主乡绅的山庄、庄园。别墅在国外的出现已经有很长的历史,现代意义上的别墅主要是师承国外工业革命后的开发理念。按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功能的不同,又分为:山地别墅(包括森林别墅)、临水(江、湖、海)别墅、牧场(草原)别墅、庄园式别墅等。
真正说起来,中国最早的别墅是叫别业,所谓别的意思就是第二。在国外第一居所的房子叫做house,第二居所叫villa。
villa最早出现在中国时,经常翻译成三种,有的时候叫别墅,有的时候叫庄园,有时还叫城堡,不管怎么翻译这个东西都是国外独立庄园生活的代称。当别墅多起来的时候,一个庄园和另外一个庄园联起来就成了庄园区,这是我们现在别墅区的原形。别墅与普通住宅相比,除了基本功能相似之外还有很多不同之处,别墅是一种带有诗意的住宅,它代表着人类的某种理想。
别墅,不仅仅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居所,更重要的是推崇一种极致的生活方式。建筑本身已退居次要位置,而快捷的交通、舒适的环境(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浓郁的人文环境)、一定规模的土地面积、极致的生活方式已成为别墅组成的四个主要元素。
什么样的地段,就应开发与之相对应的物业,才能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,物业升值潜力才会大。根据英国皇家园林学院和《世界建筑》的说法,别墅的选址应在远离喧嚣的市中心,但也不能过远,国外通常在离开市中心1—1.5小时车程(50—80公里)的都市环内———高速公路旁2—3公里处,这2—3公里道路应是别墅区的专用道路,道路上不应有杂乱的乡村,应是一种曲径通幽的感觉。
别墅是一种高端物业,因而其建筑的密度、容积率应是相当低的,参考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,单幢别墅虽然不能与国外的农场、牧场、森林等别墅的占地面积相媲美,但普遍的认识是每幢高级别墅占地应不小于3.5亩,容积率不得大于0.1,一个别墅区或别墅组团以占地500亩左右,120—150幢为宜。过大则会所之类配套设施的服务半径过大,服务质量跟不上,过小则配套设施服务效能低,难以经营。
别墅区内应设置一种人文气息相当浓厚的集休闲、度假、聚会、商务谈判于一体的生活方式。
首先,别墅的最大价值和升值潜能在于土地和环境,而不是建筑本身。如何降低容积率,回归别墅开发的本质上的四大要素,交通、环境、土地和生活方式,而不仅仅是房屋、区内环境的营造,更重要的是如何保护生态环境,值得开发商认真思考和探索。